原則上持分房屋可以自由買賣沒有問題,如果房屋是空屋或是有出租收益的情況下,都是相當單純且容易出售的。
但現實中可能因房屋是其他共有人在居住,或著共有人不願買回也不願共同出售,導致自己想出售卻找不到買方。
高小姐原想透過官司訴訟的方式與哥哥談判,但畢竟訴訟程序曠日廢時且律師費及訴訟費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,往後若真的走到強制執行這一步,又有執行費用與程序時間的成本。經我們向高小姐說明各種狀況與可能的結果後,高小姐決定選擇對她最有利也最單純的方式,就是將持分房屋直接賣給我們,並由我們妥善處理後續事宜。
而本案在簽約後的一個月左右就順利結案,高小姐也開心的將這些資金作為小孩的教育基金。
不論房屋大小及是否有人居住,都可以與我們聯絡,我們相當樂意承購各種持分房屋。
我們擁有豐富的買賣經驗與實際案例,不論下列哪種狀況皆能快速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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